關于組織申報“綠色建筑評價標識”的通知
2008-11-16 10:56:22
來源: 建設部科技發(fā)展促進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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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科綜[2008]68號
有關單位:
根據(jù)《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(試行)》(建科[2007]206號)和《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實施細則(試行修訂)》(建科綜[2008]61號)士鸥,繼10月20日開始受理綠色建筑設計評價標識后,我中心于11月11日開始受理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申報谆级。請按照《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申報指南》進行申報烤礁。
聯(lián)系人:建設部科技發(fā)展促進中心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公室 李宏軍
聯(lián)系電話:010-58933924
附件:1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申報指南
2肥照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證明材料要求及清單(公建)
3脚仔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證明材料要求及清單(住宅)
建設部科技發(fā)展促進中心
二○○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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